SHR-1603注射液在恶性肿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81964
 适应症: 恶性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SHR-1603注射液在恶性肿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SHR-1603注射液在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HR-1603-I-101:版本号1.0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药物名称: SHR-1603注射液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二、申办者信息

 申办者名称:
1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周建红
 联系人电话: 021-68868570  联系人Email: Zhoujianhong@hrglobe.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江苏大厦12F  联系人邮编: 200122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完全自筹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估SHR-1603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SHR-1603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推荐II期临床研究的使用剂量(RP2D);评估SHR-1603药理学特性及免疫原性,观察初步的抗肿瘤疗效,并进行生物标志物探索。
 2、试验设计(单选)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ECOG 体能状态0-1分;
2 预期寿命≥12周;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晚期实体肿瘤或成熟淋巴细胞肿瘤,接受过至少一次系统性治疗后失败(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当前没有可以接受的标准治疗;
4 具有≥1个可测量病灶(成熟淋巴细胞肿瘤定义为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 cm或结外病灶任一长径>1.0 cm;实体肿瘤需符合RECIST v1.1标准);
5 骨髓功能基本正常(筛查前14天内未输血小板或红细胞,未使用TPO、G-CSF、IL-11或其他药物纠正),包括: 1) ANC≥1.5×109/L; 2) 血小板计数≥75×109/L; 3) Hgb≥90g/L;
6 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包括: 1) 血清肌酐≤1.5×正常参考值上限(ULN)或估计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按实地测量中心的计算标准,如果CrCl<60mL/min,研究者可考虑加做24小时肌酐清除率CrCl,若24小时CrCl<60mL/min,则不能入组); 2) 血清总胆红素≤1.5×ULN,Gilbert综合征患者≤4×ULN; 3) 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5×ULN;(≤5.0×ULN,如果有肝转移); 4) 血清白蛋白≥2.8g/dL ;
7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PT≤1.5×ULN,APTT≤1.5×ULN;
8 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90天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9 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已经从末次治疗的毒性效应中恢复(CTCAE≤1级),除外研究者判断相应AE不具有安全性风险者;
10 受试者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并标明签名日期,以示受试者已经充分知晓本临床试验与其相关的所有情况;
11 受试者愿意而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安排、给药计划、实验室检查以及其它的临床试验步骤。
排除标准
1 受过以下任何治疗: 1) 曾接受过以本试验药物作用通路为靶点的治疗; 2) 首剂SHR-1603治疗之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 3) 同时入组另外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者干预性临床研究随访; 4) 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最后一剂抗癌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者肿瘤栓塞术,如为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治疗、停药≤2周);对于接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治疗,停药≤6周者;如因日程安排或者药物的PK特性导致洗脱时间不充分,则需要与申办方讨论; 5) 预计研究期间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如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者激素治疗等;姑息性放疗除外; 6) 接种过抗肿瘤疫苗者,或筛选前4周内曾接受过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治疗者;不包括外用、鼻喷及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类固醇激素(即≤10mg/d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 7) 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3个月内曾输注红细胞或使用过EPO制剂; 8) 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2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
3 受试者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或器官移植治疗(除外角膜移植);
4 受试者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症(如肺炎或间质性肺炎、结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但不限于这些疾病或综合症);除外白癜风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患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患者可入选本研究;
5 受试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6 受试者过去2年内有≥3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的;
7 受试者伴有遗传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病史;
8 受试者具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血管临床症状或疾病,包括: 1)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心功能分级>2); 2) 不稳定型心绞痛史; 3) 过去12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4)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 5) 按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心电图表现(例如,筛选时心电图提示QTcF间期延长,男性>450msec或女性>470msec)。
9 受试者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药物干预或在筛选期间至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C(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为肿瘤热的可以入组);
10 受试者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患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的患者;
11 受试者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V-DNA≥500 IU/ml),或者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
12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曾接受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13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4 进入研究前3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5 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医学(如肺、代谢、内分泌或神经系统疾病、先天性疾病等)、精神病、或社会状态可能干扰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健康或签署知情同意的能力,合作和参与研究,或干扰研究药物评估、解读患者安全性或者研究结果的情况。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试验:128-204人;
实际入组人数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SHR-1603注射液 该试验药物为注射剂,规格:2mL: 0.1g,静脉滴注给药,根据受试者所在剂量组确定给药剂量。输液结束时,用足量的生理盐水或者5%的葡萄糖溶液冲洗输液管
2 SHR-1603注射液 该试验药物为注射剂,规格:2mL: 0.1g,静脉滴注给药,根据受试者所在剂量组确定给药剂量。输液结束时,用足量的生理盐水或者5%的葡萄糖溶液冲洗输液管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SHR-1603注射液在恶性肿瘤患者中最大耐受剂量(MTD)并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首次给药后21天/28天观察MTD;自首例入组后开始预计30个月评价RP2D 有效性指标
2 安全性终点: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发生率、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严重程度、异常实验室指标、心电图和体格检查。 自受试者入组至末次用药后90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SHR-1603的药代动力学特征(PK); 自受试者入组至末次用药后90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SHR-1603的受体占有率(RO); 自受试者入组至末次用药后90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3 SHR-1603的免疫原性(ADA); 自受试者入组至末次用药后90天 有效性指标
4 评估SHR-1603治疗恶性肿瘤的疗效。客观缓解率(ORR),最佳反应率(BOR)、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临床获益率 从入组开始至评估受试者疾病进展 有效性指标
5 探索性研究:评估评估肿瘤组织中生物标志物与疗效之间的关系;药物暴露量和目标毒性及药效之间的关系评价。 从知情开始至治疗后约第9个月。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五、试验终止日期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六、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进,医学博士 职称 教授
电话 13761222111 Email tianyoulijin@163.com
邮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邮编 200126
单位名称 上海市东方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东方医院 李进 中国 上海 上海

     七、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1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0-25

     八、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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