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192治疗晚期实体瘤的I期临床试验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182183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ICP-192治疗晚期实体瘤的I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ICP-192在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单中心、非随机、开放性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ICP-CL-00301 V2.0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药物名称: ICP-192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二、申办者信息

 申办者名称:
1 北京天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赵仁滨
 联系人电话: 010-66609908  联系人Email: renbin.zhao@innocare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大医疗产业园8号楼  联系人邮编: 102206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完全自筹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 评价不同剂量的ICP-192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和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 初步获得ICP-192治疗晚期实体瘤的药代动力学数据; 2. 评价食物对口服ICP-192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3. 初步探索治疗实体瘤的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 1. 探索性分析肿瘤标注物和疗效的关系。
 2、试验设计(单选)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不可切除或者转移晚期恶性体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受试者;
2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
3 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价病灶;
4 ECOG体力评分为0-1分;
5 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6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以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为准):a.骨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g/dL;b.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且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c.肝脏:血清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3倍正常值上限(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AST,ALT≤5倍正常值上限);d.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70mL/min(根据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
7 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FGFR小分子抑制剂或抗体药物治疗;
2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或局部抗癌治疗包括化疗(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除外)、放疗、激素、靶向药物或生物免疫治疗;
3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开胸、开腹手术等)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浅表皮肤、淋巴结切除、疝气修补术等);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不认为是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将豁免于此排除标准之外;
4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受试者的磷酸盐水平在干预治疗下持续大于ULN;
5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的受试者(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
6 已知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7 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首次给药前6个月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心射血分数(LVEF)<50%;原发性心肌病、有临床意义的QTc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QTc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
8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病史,2个月内有门脉高压征象导致胃底食道静脉出血,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等);
9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不稳定或不能代偿的呼吸、肝或肾脏疾病)的证据;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活动的临床严重感染、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肝肾或代谢性疾病);
10 存在间质性肺病、肺栓塞、深静脉栓塞病史;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之前6个月内有脑卒中或颅内出血病史;
12 有器官移植史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史;
13 可能增加眼部毒性的任何角膜或视网膜异常,包括但不限于:a.目前患有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CSR)或视网膜静脉闭塞(RVO)疾病或有相关病史;b.活动性湿性、老年性黄斑变性(AMD);c.伴有黄斑水肿的糖尿病性视网膜病;d.无法控制的青光眼;e.角膜病变,如角膜炎、角膜结膜炎、角膜病变、角膜磨损、发炎或溃疡。
14 乙型肝炎病毒负荷(PCR法检测HBV DNA>ULN)、活动性丙型肝炎、HIV感染;
15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1级以上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可以控制的恶心、呕吐);
1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2周内避孕的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
17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试验:30-50人;
实际入组人数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ICP-192 片剂;规格:2mg, 8mg; 口服,一天一至二次;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1天。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后续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一个治疗周期,21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以及临床实验室参数,根据CTCAE V4.03判断; 全过程至实验结束 安全性指标
2 药代动力学指标:达峰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半衰期(T1/2),血药浓度-时间线下面积(AUC0-t),表观清除率(CL/F)、表观分布容积(Vd/F)等; 一个治疗周期,21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3 食物效应:比较空腹和低脂饮食对药物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影响; 一个治疗周期,21天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4 对于接受治疗超过两个周期的受试者采用RECIST1.1标准,确定客观缓解率(ORR)和疾病控制率(DCR)。 一个治疗周期,21天 有效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五、试验终止日期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六、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进,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教授
电话 021-38804518-22132 Email lijin@csco.org.cn
邮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邮编 200120
单位名称 上海市东方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东方医院 李进 中国 上海 上海

     七、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1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0-24

     八、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相关标签:ICP-192片晚期实体瘤 SHR-1316/安慰剂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试验评估 IBI188 治疗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的 I 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