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拉帕利,奥拉帕尼 利普卓 Olaparib(Lynparza)

【药品名称】 奥拉帕利片(利普卓)

【通用名称】 奥拉帕利片

【规格型号】 150mg*56片

【生产企业】 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H20180049

【主要成份】 本品活性成分为奥拉帕利 化学名称:4-(3-{[4-(环丙基羰基)哌嗪-1-基]羰基}4-氟苯基)甲基]酞嗪-1(2H)-酮 分子式:C24H23FN4O3 分子量:434.46

【性 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 150mg:绿色至绿/灰色、椭圆形、双凸片,一面刻有“OP150”。

【适用人群】 成人


【功能主治】 
本品适用于: 携带胚系或体细胞 BRCA 突变的(gBRCAm 或 sBRCAm)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推荐剂量:本品有150mg和100mg规格。
推荐剂量为300mg(2片150mg片剂),每日2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600mg。100mg片剂用于剂量减少时使用。
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8周内开始本品治疗,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给药方法
口服给药。本品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本品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使用。
漏服
如果患者漏服一剂药物,应按计划时间正常服用下一剂量。
剂量调整
针对不良事件
为处理不良事件,比如恶心、呕吐、腹泻、贫血等,可考虑中断治疗或减量。
如果需要滅量,推荐剂量減至250mg(1片150mg片剂,1片100mg片剂),每日服用2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500mg)。
如果需要进一步減量,则荐剂量减至200mg(2片100mg片剂),每日服用2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400mg)。
合并使用胞色素P450(CYP)3A抑制剂
在使用本品时,雄春合并使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应考虑其他替代药物。如果必须合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推荐将本品剂量减至100mg(1片100mg片剂),每日2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200mg)。如果必须合并使用中效CYP3A抑制剂,推荐将本品剂量减至150mg(1片150mg片剂),每日2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300mg)(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不良反应】 
由于临床试验在多种不同的条件下展开,因此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并且也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卵巢癌的维持治疗 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来自在 948 名卵巢癌患者中进行的关键临床试验(591 名接受奥拉帕利,357 名接受安慰剂)。上述所有临床试验中奥拉帕利的安全性特征均一致。 BRCA 突变晚期卵巢癌的一线维持治疗 SOLO-1 在 SOLO-1 研究中,评估了奥拉帕利用于 BRCA 突变晚期卵巢癌患者一线含铂化疗后维持治疗的安全性。该研究是一项安慰剂对照、双盲研究,纳入了 390 名患者接受奥拉帕利300 mg BID(n=260)或安慰剂(n=130)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接受奥拉帕利治疗的患者治疗中位持续时间为 25 个月,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为 14 个月。 接受奥拉帕利治疗的患者中,52%因任一级别不良反应中断治疗,而安慰剂组为 17%;接受奥拉帕利治疗的患者中,28%因不良反应减少剂量,而安慰剂组为 3%。导致治疗中断或奥拉帕利剂量减少的最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贫血(23%)、恶心(14%)和呕吐(10%)。 接受奥拉帕利治疗的患者中,12%因不良反应终止治疗,而安慰剂组为 2%。 导致奥拉帕利终止治疗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是疲乏(3.1%)、贫血(2.3%)和恶心(2.3%)。 表 1 汇总了 SOLO-1 接受奥拉帕利治疗的患者中,≥10%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表 2 列出SOLO-1 接受奥拉帕利治疗的患者中,至少 25%的患者出现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注意事项】 
1、血液学毒性: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血液学毒性,包括轻度或中度(CTCAE1级或2级)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淋巴细胞减少症的临床诊断和/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血液学毒性未恢复之前(血红蛋白、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水平应恢复至≤CTCAE1级),患者不应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最初的12个月内,推荐在基线进行全血细胞检测,随后每月监测一次,之后定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重度或输血依赖性的血液学毒性,应中断治疗,并且应进行相关的血液学检测。如果本品给药中断4周后血液指标仍存在临床异常,则推荐骨髓分析和/或血细胞遗传学分析。 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在临床研究(包括长期生存随访)中,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MDS/AML)的发生率<1.5%。大多数事件的结局为死亡。在发生MDS/AML的患者中,奥拉帕利治疗持续时间为<6个月至>2年不等,更长暴露时间的数据有限。所有患者均存在导致MDS/AML的潜在因素,且既往均接受过铂类化疗。部分患者还接受过其它DNA损伤药物的治疗以及放疗。绝大多数患者为gBRCA1/2突变携带者。其中部分患者既往有肿瘤或骨髓发育不良的病史。如果奥拉帕利片治疗期间确诊患MDS和/或AML,建议应停止奥拉帕利片治疗,并对患者进行适当治疗。 3、非感染性肺炎:临床研究中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中,非感染性肺炎(包括结局为死亡的事件)的发生率<1.0%。所报告的非感染性肺炎临床表现不一,并受许多发病诱因(肺癌和/或肺转移癌、基础肺疾病、吸烟史和/或既往化疗和放疗史)影响。如果患者出现新的或加重的呼吸系统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或胸部影像学结果异常,则暂时中断治疗,并立即开始相关检查。如果确诊为非感染性肺炎,则应停止治疗,并对患者进行适当治疗。 4、胚胎-胎儿毒性:根据本品的作用机制(聚ADP核糖聚合酶抑制)及动物试验,当妊娠女性服用本品时,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大鼠中进行的临床前研究显示,奥拉帕利对胚胎-胎仔生存具有不良作用。在暴露量低于推荐的人体剂量即300mg,每日2次的情况下,可诱发严重胎仔畸形。在妊娠期间不应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在服用药物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本品对胎儿潜在的危害。建议告知育龄期女性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药后6个月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告知男性患者及其育龄期女性伴侣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药后3个月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并且不能捐献精子(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5、与其他药品的相互作用:不推荐本品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合并使用(见【用法用量】)。如果必须合并使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则应减小剂量(见【用法用量】)。不推荐本品与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合并使用。对于已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如果需要接受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治疗,开具处方的医生应意识到本品疗效可能会显著降低(见【药物相互作用】)。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奥拉帕利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然而,在本品治疗期间,报告了虚弱、疲乏和头晕,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应谨慎驾驶或操作机器。对QT间期的影响119名患者300mg单次给药以及109名患者300mg每日2次多次给药后,评估奥拉帕利对心脏复极化的影响。未发现奥拉帕利对QT间期有临床相关作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避孕:育龄期女性在本品治疗开始时及治疗期间不得怀孕,在治疗开始前均需进行妊娠试验。治疗期间和本品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育龄期女性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见【注意事项】)。不排除奥拉帕利可能通过酶诱导降低CYP2C9底物的暴露量,激素避孕药与奥拉帕利合并用药时可能降低其疗效。因此,治疗期间应考虑采取其他非激素避孕药的避孕措施,并定期进行妊娠试验(见【药物相互作用】)。基于本品遗传毒性和动物生殖毒性研究,建议男性患者(其配偶为育龄期女性或妊娠期女性)在治疗期间以及奥拉帕利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并且不能捐献精子(见【注意事项】)。 (2)妊娠: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包括大鼠试验中,母体全身暴露低于治疗剂量下人体的暴露量时,本品有严重致畸作用并对胚胎-胎仔的生存期产生影响(见【药理毒理】)。尚无孕妇使用奥拉帕利的数据,但是基于奥拉帕利的作用机制,治疗期间和本品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期和未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不得使用奥拉帕利片。 (3)哺乳:尚未开展奥拉帕利分泌至乳汁的动物研究。尚不清楚奥拉帕利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至人乳汁中,根据本品的药理学特征,建议奥拉帕利片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1个月内停止哺乳(参见【禁忌】)。 (4)生育力:尚无有关生育力的临床数据。动物研究显示,研究药物对受孕无影响,但是对胚胎-胎仔的生存有不良作用(参见【药理毒理】)。 8、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本品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本品不适用于儿科患者用药。 9、老年用药:在入选687名晚期实体瘤患者接受奥拉帕利片剂300mg每日2次作为单药治疗的临床研究中,146名(21%)患者年龄≥65岁,包括29(4%)患者年龄≥75岁,没有患者年龄≥85岁。在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接受奥拉帕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无显著差异。 10、药物过量:尚未确定本品用药过量的临床症状。少数患者服用奥拉帕利片日剂量达900mg,持续两天,无非预期不良反应报告。对于本品用药过量无特殊处理。如果发生过量用药,医生应采取对症及一般的支持治疗。


【禁 忌】
 1、对药物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禁用。 2、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停止哺乳(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上市许可持有人】 
AbbVieDeutschlandGmbH&Co.KG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不建议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遵医嘱


【贮 藏】
 30℃以下保存。

【有 效 期】 
36 月


 

概述

奥拉帕利于2014年12月19日获FDA批准上市,用于既往接受至少3次化疗且BRCA基因突变的晚期卵巢癌,用于治疗携带BRCA突变的HER2-转移性乳腺癌。

2019年12月30日,阿斯利康与默沙东联合宣布,奥拉帕利在美国获批用于有害或疑似有害胚系BRCA突变(gBRCAm)转移性胰腺癌成年患者的一线维持治疗,这些患者在接受一线铂类化疗16周及以上仍未出现疾病进展。患者是否适用奥拉帕利将取决于FDA批准的伴随诊断的检测结果。

2020年5月19日,FDA批准奥拉帕利用于经阿比特龙或恩扎卢胺治疗后进展且携带同源重组修复(HRR)基因突变的转移性去势耐药前列腺癌的成年患者。

2021年6月18日,奥拉帕利/奥拉帕尼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用于携带BRCA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治疗,这是国内首个获批用于前列腺癌治疗的PARP抑制剂。此次适应症获批基于奥拉帕利的III期临床PROfound研究。

2021年11月30日,阿斯利康(AstraZeneca)宣布美国FDA已授予PARP抑制剂奥拉帕利(olaparib,英文商品名:Lynparza)的补充新药申请(sNDA)优先审评资格,用于辅助治疗携带BRCA突变的高风险HER2阴性早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已经接受过化疗新辅助或辅助治疗。

奥拉帕利是一种多聚ADP聚糖聚合酶(PARP)抑制剂,可通过肿瘤DNA修复途径缺陷优先杀死癌细胞。

在中国,临床上主要用于:
1.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2.携带胚系或体细胞BRCA突变(gBRCAm或sBRCAm)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3.合并同源重组修复缺陷(HRD阳性)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与贝伐珠单抗联合进行的维持治疗。
4.治疗既往阿比特龙或恩扎卢胺治疗失败的同源重组修复(HRR)基因突变转移性去势抵抗前列腺癌(mCRPC)患者的治疗。
5.携带胚系BRCA突变且HER2阴性,既往在新辅助,辅助或解救治疗阶段接受过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以及HR阳性的乳腺癌患者曾接受过内分泌治疗且被认为不再适合继续接受内分泌治疗。
6.携带BRCA突变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治疗。
 

2022年3月11日,美国FDA批准奥拉帕尼(Lynparza)用于已经完成化疗和局部治疗的早期HER2阴性、BRCA突变的高危早期乳腺癌。

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情况和新版目录。奥拉帕利用于携带BRCA 突变且既往治疗(包括一种NHA)失败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适应症正式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这是继卵巢癌、输卵管癌和原发性腹膜癌适应症后,又一适应症被纳入医保,将极大提高药物可及性,更多晚期前列腺癌患者将从奥拉帕利的治疗中持续获益。新版目录将于明天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奥拉帕利目前已进入医保范围的适应症为:

①BRCA1/2突变的初治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维持治疗;
②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维持治疗。
③ 携带BRCA 突变且既往治疗(包括一种新型内分泌药物)失败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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