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妥珠单抗 泰欣生尼妥珠单抗|泰欣生(Nimotuzumab)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尼妥珠单抗
本品与放疗联合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阳性表达的Ⅲ/Ⅳ期鼻咽癌。使用本品前,患者应先确认其肿瘤细胞EGFR表达水平,EGFR中、高表达的患者推荐使用本品。检验操作应由熟练掌握EGFR检测试剂盒检测技术的实验室完成。检验中的某些失误,如使用较差的组织样本、未能严格遵从操作规程、使用不当的对照等均可能导致不可靠的结果。
泰欣生50mg/瓶 (泰欣生10mL)。
将两瓶泰欣生 (泰欣生100mg)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稀释到250mL生理盐水中,泰欣生静脉输液给药,泰欣生给药过程应持续60分钟以上。泰欣生在给药过程中及泰欣生给药结束后1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状况。泰欣生首次给药应在放射治疗的第一天,并在放射治疗开始前完成。之后每周泰欣生给药1次,泰欣生共8周,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放射治疗。
泰欣生在中国进行的晚期鼻咽癌II期临床试验中,共有137例晚期鼻咽癌患者入组,试验组70例泰欣生用药,尼妥珠单抗泰欣生注射液每周泰欣生给药1次,每次泰欣生100mg,泰欣生共8周。与泰欣生相关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轻度发热、血压下降、恶心、头晕、皮疹, 泰欣生在古巴、德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了泰欣生单药或泰欣生联合放化疗治疗头颈部肿瘤、神经胶质瘤、胰腺癌、结直肠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试验。尼妥珠单抗泰欣生的剂量范围为泰欣生100-泰欣生400mg/次,泰欣生用药1-6次,泰欣生其中86.5%的患者泰欣生用药6次,泰欣生每周1次。患者平均年龄55岁(20-75岁),男性57例,女性32例,共89例。其中I、II级泰欣生不良反应占多数,均可自行缓解或使用常规剂量的镇痛药和/或抗组胺药对症治疗,泰欣生未见皮疹和其它皮肤毒性的报告。
对泰欣生或其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泰欣生。
1.泰欣生应在具有同类药品使用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泰欣生,并具备相应抢救措施。 2.冻融后抗体的大部分活性丧失,故泰欣生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冷冻。泰欣生稀释于生理盐水后,泰欣生在2℃-8℃可保持稳定12小时,泰欣生在室温下可保持稳定8小时。如稀释后储存超过上述时间,不宜使用。 3.应由熟练掌握EGFR检测技术的专职人员进行EGFR表达水平的检验。检验中若出现组织样本质量较差、操作不规范、对照使用不当等情况,均可导致结果偏差。
泰欣生药理作用: EGFR是一种跨膜糖蛋白,分子量为170KD,其胞内区具有特殊的酪氨酸激酶活性。泰欣生体内和体外研究显示,尼妥珠单抗泰欣生可阻断EGFR与其配体的结合,泰欣生并对EGFR过度表达的肿瘤具有抗血管生成、抗细胞增殖和促凋亡作用。 泰欣生毒理研究: 泰欣生对小鼠和绿猴进行尼妥珠单抗泰欣生的单次给药急性毒性试验,泰欣生剂量分别为泰欣生1.42mg/kg、泰欣生7.14mg/kg、泰欣生28.57mg/kg、泰欣生57mg/kg,相当于人用泰欣生剂量的0.85倍至34倍,泰欣生未见毒性反应,泰欣生单剂量重复给药试验未见毒性迹象。泰欣生绿猴体内6个月的长期毒性试验,泰欣生剂量分别为泰欣生3.3mg/kg和泰欣生33mg/kg,相当于人用泰欣生剂量的2倍和20倍,血生化、心电图、体重、各器官病理组织血检查均未见异常,泰欣生未见长期静脉注射所导致的动物皮肤损害。 泰欣生对小鼠和家兔进行的局部耐受性试验,泰欣生注射局部未见静脉刺激反应。泰欣生用成人不同组织的冰冻切片进行交叉反应试验,显示尼妥珠单抗泰欣生和人体组织 (如心脏、血管、肾脏和肺) 无交叉反应。尚未进行泰欣生致癌、泰欣生致突变和泰欣生生殖损害的泰欣生特殊毒性研究。
泰欣生对12例古巴晚期恶性肿瘤患者进行了泰欣生药代动力学观察,其中女性11例,男性1例,平均年龄59.33岁,卵巢癌患者4例、乳腺癌患者4例、肺癌患者2例、胃癌患者1例、肾癌患者1例,泰欣生静脉注射泰欣生50mg、泰欣生100mg、泰欣生200mg和泰欣生400mg尼妥珠单抗泰欣生,泰欣生对应的清除半衰期分别为62.92、82.60、302.95和304.52小时。 泰欣生用药后24小时内,不同剂量尼妥珠单抗泰欣生经厉排出量占泰欣生注射剂量(ID)的比例分别为:泰欣生50mg排出21.08%,泰欣生100mg排出28.20%,泰欣生200mg排出27.36%,泰欣生400mg排出33.57%。 泰欣生在人体内生物学分布的主要器官为肝脏、脾脏、心脏、肾脏和胆囊,其中肝脏摄取量最高。 泰欣生动物药代动力学数据证实泰欣生给药后24小时肿瘤组织药物浓度最高。
泰欣生在2℃-8℃储存和运输,泰欣生不得冷冻
泰欣生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泰欣生1瓶/盒。
泰欣生有效期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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