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划走五千网筹救命钱,网友吵疯了

今年36岁的女子王蕾不幸患了“多发性硬化症”,这种病被业界称为“不死的癌症”。更为不幸的是,夫妻二人因为担保债务遭遇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蕾通过“水滴筹”筹集的部分救命钱,被法院强行划走后还给债权人。此事一出马上引起热议,争论不休。一些人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另一些人则认为治病大于还钱。

法院划走五千网筹救命钱,网友吵疯了

王蕾本是一名新华书店的员工,2013年年底,她经常感觉到左手、左脸部发麻。她开始怀疑是颈椎病所致,前往医院进行按摩后病情越发严重,2014年初被确诊为“多发性硬化症”。此病被称为不死的癌症。

王蕾被确诊后,在医院使用一种叫“倍泰龙”的干扰素,才能预防病情复发。王蕾说,这种进口药物昂贵,每支850元钱,隔一天注射一次,每个月药费高达12750元钱。

然而2015年年底,李波的朋友经商需要贷款,为此李波夫妇在朋友贷款借条上签字成了担保人。但朋友最终没有按约定时间还款,李波和王蕾负有连带责任。

2017年6月,王蕾开始在网上“水滴筹”向社会求助。十余天筹得捐款6.8万元。王蕾说,这些款项大多是三原县父老乡亲们捐的。2017年7月5日,李波买药的时候发现银行卡内“水滴筹”最后的5000元被冻结,李波去找法院。李波夫妇称,当时他们给法院解释这5000元为网友捐款,希望能退回,但执行庭法官对此没有采信。法院在9月份将钱转给债权人。

2018年8月21日,三原县法院执行庭法官王枫说:当时不知道这是网友捐赠的善款,如果知道这是善款的话,肯定不会扣除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很遗憾,这5000元已经划给债权人,现在也没有办法。

还钱与治病孰轻孰重?

治病是身体上的健康,还钱是精神上的健康,所以都重要,然而网友对此也是争论不休,各律师的看法也是各不相同,然而对于文中案例,主要的问题在于怎么样才能将善款善用,专款专用。

善款是由一部分人出于解决受捐赠人困难,从而捐赠的钱款,然而善款被挪用的案例一直屡见不鲜,钱款去向也完全背离了捐赠人的本意和善款本身。类似水滴筹这种机构,是否需要把善款建立独立账户,而不是打入个人账户,等等问题,都有待商榷。

不要轻易在借条上签字

很多人稀里糊涂的在借条上签字,总以为只是个签名而已,那就大错特错了,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在借条上签了字,就要负一定的责任。一般借条上签字的角色分为以下几种:

借款人:与出借人发生借款的人,需要承担责任。

担保人:以物作为担保,和以信用提供担保。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见证人:发生借贷之时,出借人对借款人不放心,担心日后赖账。邀请第三者出面见证,不承担还款责任的。

借款人、保证人或见证人因其性质、关系的不同,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具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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