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11月30日起河北将这17种抗癌药全部纳入医保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从11月30日起,河北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决策部署,结合河北省实际,将国家17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过渡版)》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其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药品分类和剂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河北日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从11月30日起,河北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决策部署,结合河北省实际,将国家17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过渡版)》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其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药品分类和剂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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