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抗癌疫苗首获成功!天津杀医案传来最新进展!

今天,有两则与癌症有关的消息要和大家分享。


先说第一条。今天国内多个媒体报道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周刊《自然》震惊世界的医学临床研究成果:美德两国团队分别发文同时宣布,抗癌个性化疫苗首次大获成功,两项临床试验效果惊人!这两项临床试验针对的是不同肿瘤突变定制的个性化疫苗。


美国Catherine Wu教授团队介绍——


在他们接种疫苗的六名黑色素瘤患者中,有四个人体内的肿瘤完全消失,并且在三十二个月内没有复发。另外两个人肿瘤仍然存在,不过接受了辅助治疗之后,他们体内的肿瘤也完全消失。


德国缅因兹大学Ugur Sahin团队介绍——


在十三位接种疫苗的患者中,有八个人体内的肿瘤完全消失,并且在二十三月内没有复发。另外五名患者由于接种疫苗时肿瘤已经扩散,有两个人出现肿瘤缩小,其中一个人接受辅助治疗后体内的肿瘤完全消退。


以上为消息摘要,若查看《自然》周刊这两篇文章详情,关注三甲传真后,在后台回复「自然」


这样的研究成果无疑是振奋人心的。但同时又不免让人想起近日天津第三中心医院经翔主任被癌症患者所砍杀的事情。同样是做着救死扶伤、为人类谋福祉的事业,但是在万里之外的中国,有一位医生、同样是医学科研工作者,正静静地躺在病床上。


三甲传真为此今天专门联系了权威部门,了解了天津杀医案的最新进展。


进展一:经翔主任救治后,目前神志清醒,恢复得还是不错的,但后期还要做一些相应的治疗。


进展二:七月三日,天津市公安机关以苏某故意杀人罪报请检察院批捕。这里给大家脑补一下刑事案件的流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进展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宣武医院著名神经外科专家凌峰近日到天津第三中心医院看望了经翔主任。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凌锋曾建议:暴力伤医和袭警是一样的,都应该从重从严处理。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医生守护患者健康,对这两类人施暴,伤害的不仅仅是医生和警察,同时也伤害了二者保护的对象。如果医生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还有谁会给患者看病?


法佑医护,刻不容缓!凌锋委员的建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我国法律在保障医务人员安全执业中的缺位和缺失。八百万医务人员是健康中国根本保障。如果连他们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健康中国又如何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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