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癌种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利拉鲁肽注射剂等36种药品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昨天透露,36种药品中既有常见癌种用药,也有治疗心脑血管、糖尿病的药物,还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等。纳入医保报销后,这些药品的价格与去年平均零售价相比降幅超过四成,降幅最高达到70%,大大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人社部近日印发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达到81.8%,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降幅最高的达到70%,明显减轻参保人员药费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

徐延君介绍,纳入药品目录的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涉及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常见癌种,包括了社会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肿瘤靶向药,还有5个药品是心血管病用药,如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替格瑞洛、治疗急性心梗的重组人尿激酶原等;其他的药品分别是肾病、眼科、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以及罕见病用药。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两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列入‘十二五’以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全部谈判成功,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也都成功纳入药品目录。”徐延君说,通过谈判将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肿瘤靶向药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纳入药品目录,大大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基本实现了医保、企业、参保人“三赢”的目标。

徐延君介绍,这36种谈判药品纳入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后,各地社保主管部门不得将这些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各地要加强谈判药品管理,对规定需“事前审查后方可使用”或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药品,要建立统一的事前审查规定;对用量大、费用高的药品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进行重点监控,同时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医药分开”。

下一步,人社部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谈判结果,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记者 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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