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的研发成本:基于信任的定价系统
【新闻事件】:今天《JAMA Internal Medicine》发表一篇文章计算最近抗癌药的研发成本。这个分析统计了 2006-2015 这 10 年间的 10 个抗肿瘤新药的开发成本。为了把失败的成本包括进去作者只选了在上市这个抗癌药前后均无上市药物的公司,所以所有研发投入只导致这一个上市药物。结果这 10 个药的中值开发时间为 7.3 年,中值成本为 6.48 亿,如果加上 7% 的机会成本则每个药需要 7.57 亿。中值上市 4 年后这 10 个药的总销售为 670 亿美元、中值销售 16.6 亿美元。
【药源解析】:本文作者之一为 Vinay Prasad 教授。此人对制药工业一向挑剔,不仅强烈反对以 PSF、ORR 等代替终点上市药物,就连对末线 ALL 高达 80% 有效率的 Kymriah 他也能找出一些毛病,如有些病人没钱到治疗中心、病的太严重没时间等待治疗方案等。所以此人发表这篇文章不是简单给厂家计算成本,而是对厂家给出的研发成本数据极端不信任,也是想质疑高药价为了持续研发这个说法。
这个数据低于 Tufts 的每个新药 26 亿美元的数字,但也不是太离谱。当然这个分析最大问题是只统计了有幸上市新药公司的成本,很多死在路上的公司并没有算进去。这如同仅统计中了乐透彩彩民的平均投入和收益,不能反映买彩票作为谋生模式的效率。因为只包括一个产品药厂,所以不包括大药厂。而大药厂除了作者说的效率低下外还需要冒更大风险去找重磅药物,所以单位成本可能更高,当然回报也更大。另外这个统计也没算临床前研究成本。虽然临床前单位项目花费低于临床研究,但失败率也更高,花费并非可以忽略不计。
其实新药成本和价格并无实质关系。消费者(不管是终端消费者还是收购方)购买商品不是根据成本,而是根据价值,否则 Ibrutinib 不可能开发成本只有 3.9 亿、但仅一半产权就卖了 210 亿天价。但药品确实有别于普通商品。一是如果患者消费不起会有生命危险,二是定价权通常不在个体消费者,而是政府或保险公司。QALY 值 1 万还是 10 万都不违法,厂家会根据社会对药品价值的定义调整冒险程度。汽油 1 毛钱一升石油公司得等发现地表油田才能开采,但要 10 块钱一升就可以到开采成本更高的海上油田。药品也是一个道理,不同的是有的患者等不起。
当然社会对药厂不信任也不是没有原因。上周艾尔健为了保住一个主打产品专利把该专利卖给一个印第安部落以避免专利官司,去年 Turing 利用 FDA 鼓励老药现代化政策漏洞乱涨价更是引起众怒。这些盘外招创新虽然并不违法,但令制药工业和社会本来就不太和谐的关系更加恶化。药厂不能说找到救命药就六亲不认,患者也不能说因为没钱买就强迫药厂降价。美国政府可以允许零售商进口药品、甚至要求在美国发现的药美国市场要有全球最低价;药厂也可以说你买彩票不中奖不退款,新药凭什么无效退款?药厂和患者应该是共生关系,双方都要且行且珍惜。药物定价不应该以成本或定价话语权为基础,而是应该基于一定程度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