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
紫杉醇(Paclitaxel)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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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 | 紫杉醇 |
规格: | (1) 5ml:30mg (2) 10ml:60mg (3) 16.7ml:100mg (2) 25ml:150mg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粘稠液体。 |
适应证: | 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 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在含阿霉素标准方案联合化疗后的辅助治疗。 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辅助化疗六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患者。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AIDS相关性卡氏肉瘤的二线治疗。 |
临床应用: |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尽管预先给予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物和H2受体拮抗剂,仍有报道在接受紫杉醇治疗的患者中有2%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通常用于开始输注的第一个小时中出现严重的症状,最常见的有呼吸困难﹑低血压和胸痛.在一些患者中,暂时停止输注就足以缓解症状.而另一些患者则需要应用支气管扩张剂﹑肾上腺素﹑抗组胺药和皮质激素单用或联合治疗.总之,紫杉醇治疗周期中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为21%,首次过敏反应最常见于开始治疗的2周期中.过敏反应的轻微表现包括潮红(32%的患者)﹑皮疹(14%)和呼吸困难(4%).|2.血液学:骨髓抑制是紫杉醇的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最常见的血液学不良反应为剂量相关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这种反应在持续静脉输注24小时的患者中比静脉输注2小时更为严重.总之,有68%的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紫杉醇治疗的第一周期中,58%的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紫杉醇治疗后,中性粒细胞计数的最低点平均出现在第11天.既往接受过放疗或顺铂治疗的患者更容易出现骨髓抑制,程度也更严重.有报道表明,紫杉醇治疗后出现血小板减少的频率比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频率要低,而且程度也较轻.有5%的患者有接受紫杉醇治疗后,第8天或第9天出现血小板计数的最低点( |
参考用法用量: | 注意:不提倡将未经稀释的浓缩药液接触聚氯乙烯(PVC)的用于配制滴注溶液的器皿。为减少患者接触到可能由聚氯乙烯的滴注袋或其它装置释出的DEHP塑料物质[2-(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脂,di-(2-ethy-lhexy)phthalate)],稀释的泰素溶液应贮藏在玻璃瓶、聚丙烯瓶或(聚丙烯、聚烯烃类)塑料袋,滴注时采用聚乙烯衬里的给药设备。 预防用药: 为了防止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接受泰素的所有患者应事先进行预防用药,可采用地塞米松20mg口服,通常在用泰素之前12及6小时给予,苯海拉明(或其同类药)50mg在泰素之前30至60分钟静注,以及在注射泰素之前30-60分钟给予静脉注射西米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剂量: 对卵巢癌患者,推荐使用下列疗法: 1) 对于未治疗过的严重的卵巢癌患者,推荐选择使用下列疗法,每三周一次。 A. 泰素静脉注射175mg/㎡, 注射时间大于3小时,并给予顺铂75mg/㎡ , 或者 b. 泰素静脉注射135mg/㎡, 注射时间大于24小时,并给予顺铂75mg/㎡ 。 2) 患者已经经历了卵巢癌的化疗,泰素也已经使用了几种剂量和方案,但最佳的剂量方案还不清楚时。推荐治疗方案为:泰素静脉注射135mg/㎡或者175mg/㎡, 每三周注射一次,时间大于3小时。 对乳腺癌患者,推荐使用下列疗法: 1) 对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的辅助治疗方案是:泰素每三周一次,静脉注射大于3小时,剂量为175mg/㎡,同时联合使用阿霉素化疗。 2) 对最初的化疗失败,6个月内出现转移或者复发的患者的辅助治疗方案为:每三周一次,静脉超过3小时注射泰素175mg/㎡,该方案证明有效。 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推荐方案为: 每三周一次,静脉给予泰素175mg/㎡,注射时间大于3小时。 对艾滋病相关性卡氏肉瘤,推荐的治疗方案为: 每三周一次,静脉给予泰素135mg/㎡,注射时间大于3小时,或者每两周一次,静脉给予泰素100mg/㎡,注射时间大于3小时(剂量强度为45-50mg/㎡/week)。每三周一次静脉给予泰素135mg/㎡,注射时间大于3小时的毒性比后者更大。另外,所有使用后者(每两周静脉给予泰素100mg/㎡,注射时间大于3小时)的患者的疗效均较低。 鉴于进展期的HIV患者均有免疫抑制,对这些患者推荐使用改良方案: 1) 减少三种预先用药中的地塞米松的剂量,用量为口服10mg(而不是20mg); 2) 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000个/mm3时,才可首次或者再次使用泰素治疗; 3) 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小于500个/mm3)的患者,在后面的疗程中泰素的剂量减少20% 4) 推荐最初使用G-CSF 对实体瘤患者的治疗(卵巢、乳腺和非小细胞肺癌),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至少为1500个/mm3,血小板至少为100,000个/mm3时,才可再次使用泰素。在泰素治疗过程中经历了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小于500个/mm3超过一周或者更长时间)或者外周神经疾病的患者,在随后的治疗中泰素的剂量应减少20%。神经毒性和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随泰素使用剂量的增加而增加。 肝功能受损患者发生毒性的危险性可能会升高,特别是发生Ⅲ-Ⅳ级骨髓抑制的危险性。对3小时输注和24小时输注,第一疗程推荐的剂量调控方法参见表1,在以后的疗程中是否要进一步减量,应根据个体的耐受性判断。要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发生了深度骨髓抑制。 表1:根据临床试验数据对肝功能受损患者提出的给药剂量建议a 肝功能受损程度 转氨酶水平 胆红素水平b 推荐的泰素剂量c 24小时输注 <2×ULN 并且 ≤1.5mg/dl 135mg/m2 2-<10×ULN 并且 ≤1.5mg/dl 100mg/m2 <10×ULN 并且 1.6-7.5mg/dl 50mg/m2 ≥10×ULN 或 >7.5mg/dl 不宜使用 3小时输注 <10×ULN 并且 ≤1.25×ULN 175mg/m2 <10×ULN 并且 1.26-2.0×ULN 135mg/m2 <10×ULN 并且 2.01-5.0×ULN 90mg/m2 ≥10×ULN 或 >5.0×ULN 不宜使用 a上述推荐的剂量是基于无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的剂量(135mg/m2,滴注时间大于24小时或175mg/m2,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对其它剂量调整的治疗方案没有临床数据(如艾滋病相关性卡氏肉瘤) b3小时输注和24小时输注的胆红素水平标准有差异,这是由临床试验设计的差异造成的。 c这是对第1个疗程的剂量建议:在以后的疗程中是否要进一步减量,应根据个体的耐受性判断。 疗程: 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 配制指导: 泰素浓缩注射剂在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应该将泰素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USP),或于5%葡萄糖注射液(USP),或于5%葡萄糖加0.9%氯化钠注射液(USP)或于5%葡萄糖任氏液中,加至最后浓度为0.3至1.2mg/ml。本品溶液的理化性质在环境温度(约25℃)及室内照明条件下可保持稳定达27小时之久。在注射此类药品前,在溶液与容器可能的条件下都要以肉眼检查是否有颗粒物或色泽变化。 在稀释制备时,该溶液可能出现雾状物,这是由于配制的稀释溶剂所致。当此溶液流注通过连接着一个过滤器(0.22微米孔道)的静脉滴注管道时,已证明并无明显的效价下降。 当稀释本品是在聚氯乙烯(PVC)容器中进行,从可以抽提的二-(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酯(DEHP)的存在量收集到的资料说明其含量随时间及浓度而增加。因此,使用聚氯乙烯容器和输溶管是不适宜的。泰素溶液的配制与贮藏,应该用玻璃容器、聚丙烯容器或聚烯烃类容器,输注管道不能含有PVC,应采用那些具有聚乙烯衬里的管道。 泰素滴注时应先通过连接在系统内的直径不超过0.22微米孔膜的滤过,所有滤过设备连接了被包裹起来的聚氯乙烯的很短的入口与出口,可不引起的DEHP塑料的明显溶出。 稳定性: 未打开的泰素(紫杉醇)浓缩注射剂,在其包装上标明的日期内贮藏于室温15℃-30℃且原样封装,均是稳定的。冷藏本品不产生不良影响。在冷藏下泰素的组成可能发生沉淀,但是当升至室温时轻轻地或不加振摇即重新溶解。在这些条件下,对于本品的质量无影响。如果该溶液变成雾状或见到不可溶性沉淀,则应弃去此药。按所推荐条件配制滴注溶液在平常室温(约25℃)及照明条件下是稳定的,稳定性达27小时。输液要在这段时间内完成。据报告,在输注时间比推荐的3小时长时,可能会出现沉淀,但这种报告极少。剧烈搅动、震动或摇晃可能会产生沉淀,不要这么做。用药前,要先用没有配伍禁忌的稀释液彻底冲洗输液器。 |
用药禁忌: | 1.紫杉醇注射液禁用于紫杉醇过敏的患者。|2.紫杉醇注射液不能用于对聚氧乙基-35-蓖麻油(Cremophor EL)或用聚氧乙基-35-蓖麻油|3.配制的药物(如环孢霉素浓缩注射液和替尼泊甙浓缩注射液)有过敏史的患者。紫杉醇注射液禁用于有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通常仅限于对应用肿瘤化疗药物有经验的医师使用。|2.预防用药:为减少由于组胺释放引起的过敏反应的可能性,每次紫杉醇治疗开始前应给予预防用药,包括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或异丙嗪)以及H2受体拮抗剂(如西米替丁或雷尼替丁)。过敏反应特征性的症状为呼吸困难和低血压,这两者均需治疗。还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全身性的荨麻疹。在临床研究中,接受紫杉醇治疗的患者中有2%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1例末接受预防用药的患者因其中一种致命的过敏反应而死亡。安素泰浓缩注射液禁用于对紫杉醇过敏的患者。|3.中性粒细胞减少:由于紫杉醇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为骨髓抑制(原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因此紫杉醇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5×109个/L(1500个/mm3)的患者用药应十分谨慎。紫杉醇治疗期间应经常监测血细胞计数。只有当患者中性粒细胞计数高于1.5×109个/L(1500个/mm3),同时血小板计数高于100×109个/L(100,00个/mm3)时,方推荐重复应用紫杉醇。如果在紫杉醇治疗中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0.5×109个/L,持续7天或更长),则下一周期紫杉醇的剂量应减少20%。既往接受过放疗的患者可出更严重的骨髓抑制。紫杉醇剂量在1。5mg/m2的患者资料罕有报道。|4.传导异常:有报道在接受紫杉醇治疗的病人中很少有严重的传导异常发生。仅1例接受紫杉醇治疗的病人需安置临时心脏起博器。如果紫杉醇输注期间出现传导异常,应密切监视患者情况,必要时给予治疗。任何继续接受紫杉醇治疗的患者均应行持续心脏监测。非小细胞肺癌发生严重的心血管并发症的机率明显高于乳腺癌或卵巢癌。|5.胃肠道:接受紫杉醇治疗的患者主诉腹痛并伴有其它症状和体征时,应排除肠穿孔的可能。|6.致癌性﹑致突变性﹑对生殖能力的损害:尚未有研究考察紫杉醇的致癌性。但是与紫杉醇类似的药物具有致癌性,体外研究(人淋巴细胞染色体异常)和体内研究(小鼠微核试验)表明紫杉醇具有致突变性。当应用Ames实验或CHO/HGPRT基因突变方法测定时,紫杉醇不能诱发突变。静脉应用紫杉醇1mg/kg(6mg/m2)后,大鼠表现出生殖能力下降,并见到对胎鼠的毒性作用。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孕兔静脉应用紫杉醇2mg/kg(33mg/m2)后,对母兔和胎兔均见到毒性。|7.肾和肝损害:肾和肝损害对紫杉醇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尚不明了,但是,由于肝脏被认为是紫衫醇的主要代谢部位,因此肝功能不良的患者应谨慎用药。紫杉醇可引起肝脏酶的升高,且这种作用是剂量依赖性的。|8.低血压和心动过缓:患者在接受紫杉醇治疗期间可出现低血压和心动过缓,通常不需治疗。应经常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尤其在紫杉醇输注的第一个小时中。只有出现严重的传导异常的患者才要持续的心脏监测。|9.周围神经病变:紫杉醇治疗的患者通常会出现周围神经病变,其严重程度是与剂量相关的。治疗期间出现周围神经病变的患者,建议紫杉醇的剂量减少20%。 在非小细胞肺癌的病人当中,紫杉醇与顺铂联合化疗所产生的周围神经病变大于紫杉醇的单药治疗。 |
药物相互作用: | 1.由于奎奴普丁/达福普汀是细胞色素P450-3A4酶抑制剂,同时给药可增加本药血药浓度。 |2.与特拉珠玛合用,特拉珠玛的血清谷浓度水平增加约1.5倍。临床试验证明二者合用效果较好。 |3.顺铂可使本药的清除率降低约1/3,若使用顺铂后再给本药,可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 |4.与阿霉素合用,研究表明先给本药24小时持续滴注,再给阿霉素48小时持续滴注,可明显降低阿霉素的清除率,加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口腔炎。 |5.使用本药后立即给予表阿霉素,可加重本药毒性。 |6.酮康唑可抑制本药的代谢。 |7.磷苯妥英、苯妥英可通过诱导细胞色素P450而降低本药作用。 |8.使用本药时接种活疫苗(如轮状病毒疫苗),可增加活疫苗感染的危险。国外资料建议使用本药时禁止接种活疫苗。处于|缓解期的白血病人,化疗结束后间隔至少三个月才能接种活疫苗。 |
药理毒理: | 泰素(紫杉醇)注射液紫杉醇是一种新型抗微管剂。通过促进微管蛋白二聚体的组合并阻止其解聚而达到稳定微管的作用,从而抑制了对于分裂间期和有丝分裂期细胞功能至关重要的微管网的正常的动态重组。另外,在整个细胞周期和细胞有丝分裂产生多发性星状体时紫杉醇可导致微管“束”的排列异常,影响肿瘤细胞的分裂。 泰素(紫杉醇)的致癌性尚未进行研究。在体外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和哺乳动物在体内的(小鼠微核)试验系统,已经证实泰素的致突变性,然而本品在Ames试验或CHO/HGPRT基因致突变试验中并不诱导突变。 |
药代动力学: | 在静脉途径给予泰素之后,紫杉醇在血浆中的浓度呈现为一个双相性降低曲线。其第一个快速的下降相表示药物分布到周边室和被消除。后一个时相表示药物相对低速地流出周边室。 紫杉醇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在静脉给予泰素3小时剂量135mg/㎡或24小时剂量175mg/㎡后做测定,这是在卵巢癌患者III期临床随机化的研究中测定的,结果综合下表: Cmax=血浆药物峰浓度AUC(0-∞)=0到无穷大时,期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降面积 CLt=总清除率 结果表明,在给予泰素24小时静脉滴注时,将剂量从135mg/㎡增高30%至175,峰药浓度(Cmax)增加87%,而曲线下面积AUC(0-∞)则按比例增加。然而,在使用3小时的静脉滴注时,也将剂量增高30%,峰药浓度和曲线下面积则依次地增加68%及89%,在使用24小时的泰素静脉滴注时,于稳态时的平均表现分布容积数值为227-668L/㎡,表示紫杉醇在血管外的大量分布或大量的组织结合。 在成年人癌症患者的I期及II期临床试验中评测紫杉醇的药代动力学。所用剂量为:单次用量15-135mg/㎡作1小时静脉滴注(n=15),30-275mg/㎡作6小时静脉滴注(n=34)。在总清除率和分布容积方面所得数据和III期临床研究的发现结果相符。 使用紫杉醇浓度从0.1至50ug/ml的范围做人血清蛋白结合度的体外研究,已指明本品的蛋白结合率为89%至98%之间,紫杉醇的蛋白结合率不受西米替丁、雷尼替丁、地塞米松或苯海拉明的影响。 紫杉醇在人体的体内分布尚未充分地阐明。将泰素15-275mg/㎡的剂量作1小时,6小时或24小时的静脉滴注后,在尿中获得的原型药物累计总量的均值(及SD)占给药剂量的 1.3%(0.5%)到12.6%(16.2%),这说明了大量的清除为非肾性。已证明了泰素于动物实验中为肝脏代谢,且也有证据提示在人体中为肝脏代谢。已有报告:用泰素治疗的病人胆汁中存在高浓度紫杉醇,关于肾脏或肝脏功能不全,对于紫杉醇体内过程的影响尚未进行研究。 同时合用紫杉醇和其它药物之间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尚未正式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