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柔比星
表柔比星 表阿霉素(Epirubicin)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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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 | 表柔比星 表阿霉素 |
规格: | 25ml:50mg |
性状: | 粉针剂 |
适应证: | 本品用于治疗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小肠脂肪瘤、肺癌 ﹑软组织肉瘤﹑胃癌 ﹑肝癌﹑结肠直肠癌﹑卵巢癌等。 |
临床应用: | 急性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卵巢癌、肾母细胞瘤、软组织肉瘤、膀胱癌、睾丸癌、前列腺癌、胃癌、肝癌(包括原发性肝细胞癌和转移性癌)以及甲状腺髓样癌等多种实体瘤。 |
不良反应: | 1. 与阿霉素相似﹐但程度较低﹐尤其是心脏毒性和骨髓抑制毒性。 2. 其它不良反应有:脱发﹐60~90%的病例可发生﹐一般可逆﹐男性有胡须生长受抑。粘膜炎﹐用药的第5~10天出现﹐通常发生在舌侧及舌下粘膜。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曾有报道偶有发热、寒颤、荨麻疹、色素沉着、关节疼痛。 |
参考用法用量: | 静脉或动脉内注射,临用前加生理盐水溶解成2mg/ml浓度。静脉滴注,加100ml~250ml生理盐水点滴。成人常用量为每疗程按体表面积60mg~90mg/m2,可1次给予,也可于第1日、8日等分给药,3周~4周后重复(腔内化疗可于2周~3周后重复)。联合化疗时一般可用单剂量的2/3。总剂量不宜超过700mg/m2,儿童用量约为成人量的1/3~1/2。腹腔内化疗,60mg~80mg/次,联合应用顺铂和氟尿嘧啶或丝裂霉素,特别是大容量腹腔内化疗可提高疗效。动脉内给药,60mg~80mg/次,也宜联合用药,特别是同用顺铂,1次/1月~3月。胸腔内或膀恍内给药,50mg~60mg/次,前者可与顺铂同用但胃肠道反应则明显增加,大多需于用药前静脉给予血清素受体抑制剂和地塞米松,以避免立时可能出现的恶心、呕吐。 |
用药禁忌: | 1. 禁用于因用化疗或放疗而造成明显骨髓抑制的病人。2. 已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如阿霉素或柔红霉素)的病人。3. 近期或既往有心脏受损病史的病人。 |
注意事项: | 1. 关于心脏毒性 (1) 可导致心肌损伤﹐心力衰竭。动物实验和短期人体实验表明﹐表阿霉素的心脏毒性比它的同分异构体阿霉素小。比较性研究表明﹐表阿霉素和阿霉素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减退的蓄积剂量之比为2:1。在表阿霉素治疗期间仍应严密监测心功能﹐以减少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这种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终止治疗几周后发生﹐并可能对相应的药物治疗无效)。 (2) 对目前或既往接受纵隔﹑心包区合并放疗的病人﹐表阿霉素心脏毒性的潜在危险可能增加。 (3) 在确定表阿霉素最大蓄积剂量时﹐与任何具有潜在心脏毒性药物联合用药时应慎重。 (4) 在每个疗程前后都应进行心电图检查。蒽环类﹐尤其是阿霉素所引起的心肌病﹐在心电图上表现为QRS波群持续性低电压﹑收缩间期的延长超过正常范围(PEP/LVET)﹐以及射血分数减低。对接受表阿霉素治疗的病人﹐心电监护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无创伤性的技术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来评估心脏功能。如有必要﹐可通过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术测量射血分数。 2. 关于肝肾功能影响 (1) 由于表阿霉素经肝脏系统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应减量﹐以免蓄积中毒。中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1.4~3mg/100ml或BSP滞留量9~15%)﹐药量应减少50%。重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大于3mg/10oml或BSP滞留量大于15%)药量应减少75%。 (2) 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因为仅少量的药物经肾脏排出。表阿霉素和其它细胞毒药物一样﹐因肿瘤细胞的迅速崩解而引起高尿酸血症。应检查血尿酸水平﹐通过药物控制此现象的发生;另外﹐在用药1~2天内可出现尿液红染。 3. 关于骨髓抑制 可引起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应定期进行血液学监测。 4. 关于给药说明 (1) 静脉给药﹐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使其终浓度不超过2mg/ml。 (2) 建议先注入生理盐水检查输液管通畅性及注射针头确实在静脉之后﹐再经此通畅的输液管给药。以此减少药物外溢的危险﹐并确保给药后静脉用盐水冲洗。 (3) 表阿霉素注射时溢出静脉会造成组织的严重损伤甚至坏死。小静脉注射或反复注射同一血管会造成静脉硬化。建议以中心静脉输注较好。 (4) 不可肌肉注射和鞘内注射。 |
药物相互作用: | 1. 表阿霉素可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合用﹐但表阿霉素用量应减低。联合用药时﹐不得在同一注射器内使用。2. 表阿霉素不可与肝素混合注射﹐因为二者化学性质不配伍﹐在一定浓度时会发生沉淀反应。 |
药理毒理: | |
药代动力学: |